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陶勒盖东**银锌铅矿年采选90万吨银锌铅矿石项目(主副井提升设备)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自治区****嘎海乐苏木哈达图嘎查;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陶勒盖东**银锌铅矿年采选90万吨银锌铅矿石项目(主副井提升设备)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陶勒盖东**银锌铅矿年采选90万吨银锌铅矿石项目(主副井提升设备)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在预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预公示稿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层
邮编:0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9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预公示稿,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由招标人进行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稿有意见或建议,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视为无意见或建议。
5.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将在预公示期结束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嘎海乐苏木哈达图嘎查
联 系 人:符常渝
联系电话:186****8857
招标代理:****
地 址:**自治区**市**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层
联 系 人:田刚、刘书伟
联系电话:0471-****273、136****2644
邮箱:****@163.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