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耀晶石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23
地址:**市雒城街道**路西一段1****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耀晶石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立明****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项目,拟在**市**路四段7号租赁**广能****公司已建闲置车间进行建设,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生产车间及相关公辅设施,购置车床、铣床、锯床、磨床、抛光机、切割机、****中心等生产设备,布设石墨烧结舟皿、石墨加热管生产线,形成年产石墨烧结舟皿200吨、石墨加热管3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设置密闭的生产厂房,落实密闭加工仓设备的排气口+管道收集与非密闭加工仓设备产尘点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措施,确保石墨碳棒加工粉尘经抽排风系统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不影响周边环境。
2)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园区****处理厂标准后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噪设施,对高噪作业点和高噪设备配套有效的隔音、降噪及减振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除****公司利用;废包装材料、废除尘****收购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5)地下水:对危废暂存间、机加工设备所在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除重点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办公生活区、停车场、道路等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