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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
物料描述:(1)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严禁浑浊,不得含有絮状物、泥沙、悬浮物。 (2)液面无分层,无浮油、油膜,罐底无淤泥沉淀。 (3)气味严禁煤焦油、废机油等恶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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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20.0% | 200吨 | **** | 不送样 | 一、外观验收(1)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严禁浑浊,不得含有絮状物、泥沙、悬浮物。 (2)液面无分层,无浮油、油膜,罐底无淤泥沉淀。 (3)气味严禁煤焦油、废机油等恶臭味。 二、氨水浓度验收 (1)两次抽取进厂罐车出口氨水浓度均不得低于 20.0%,当低于 20.0%时采取退货处理。 (2)抽查氨枪出口或者氨水储罐出口浓度与前一次进厂结果比 对, 氨水浓度(NH3)<19.5%时,上一车氨水按作废处理。 |
其它要求:
(1)中标供货商在供货前应提供具有代表性样品,在接到样品检验合格通知后组织供货,所提供的
样品将作为后续供货的重要质量验收比对依据,当后续供货与样品存在较大表观及化学检验差异时,
验收人员将采取退货处理。
(2)随车提供质检单及氨水来源说明,如果发现供应商对进厂氨水故意造假,扣违约金 1 万-50 万
元。
物资供应部经办人:渠鹏,电话:【】、【】
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电话:【】
****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
报价须知:
请认真阅读物料描述!!! 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下内容:
1、招标氨水共200吨,报价为含税到厂价格,税率(13%)。
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先交保证金后报价,以财务收到时间为准,未交保证金报价无效。前期**供应商需出具2万元履约保证金扣款说明。
3、自接到中标通知后根据通知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按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4、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公司招标所需,我公司有权利发布新一轮询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新一轮询价(若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且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量,否则扣除2万元履约保证金。
5、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执行时间到期或数量上齐两者先到为合同结束,如市场价格波动超出合同单价±5%时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可组织对该物料再次招(议)标。本合同自招(议)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自动终止;未再次招(议)标之前,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生产使用,否则按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
6、如出现相同价格,以报价时间早者优先选择;因税率不同以不含税最低价格优先选择。如价格偏离市场较大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7:报价单位严格按照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如报价不实、不全,不按要求报价或报价后不能履行所报价格的,对于每项报价金额2000元(含)以下的,报价商需支付报价总金额10%违约金;报价金额2000元以上的,报价商需支付报价总金额5%违约金,违约金在接通知48小时内支付,不支付****集团拉入黑名单。
8:如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中标商应支付报价总金额10%****集团拉入黑名单。
9、申丰水泥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8720 5020 0048 509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