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2026年8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隔闹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005
地址:**县乔庄镇文化路6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隔闹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 **县建峰镇 | **** | **蓉创****公司 | 项目总投资110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6万元,****社区段**堤防771.83m,建峰村段**堤防452.55m;建峰村段**护脚266.86m,**排涝工程2处。项目采用外购成品混凝土,不涉及砂石加工系统、不设专门的机械修配场。 | 1、大气:施工工区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 2、水环境: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系统,设集水池(10m3)收集基坑水,沉淀后的基坑水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车轮冲洗补充水等,不外排;每段基坑采用2台水泵抽水(1台备用);设备冲洗废水拟在各个施工工区内设置2m3的隔油池将设备冲洗废水处理后排入(10m3)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再排入**池(10m3)由水泵抽取回用于设备和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集中施工营地,项目施工人员分散居住在工程周围居民家中,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工区;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表土用于临时占地土地复垦;工程围堰拆除废料,全部实现本工程内部就地回填利用,不外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河堤沿线各个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治理: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最小作业区域,加强施工过程植物、动物保护,采取分段施工,加强粉尘治理,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起尘量,及时对施工工区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裸露时间并及时回填,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施工期在11月—次年3月份进行,分段施工,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拆除围堰,以尽量减少导流沟开挖以及围堰开挖对地表水体及水生生物的扰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