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市邕北灌区工程东干管标(招标编号:****)招投标活动目前处于暂停状态。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现即将到期,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2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特此通知**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现将投标有效期进行**调整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50日历天。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同意**投标有效期。回复函格式附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各方盖章),并提交至以下指定地址或电子邮箱(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凤岭北路111****中心3#楼28层2805;电子材料发送邮箱:****@163.com)。逾期未回复者,将视为同意**投标有效期。
二、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24楼
联系人:吴工、卢彩云
电话:0771-****920
E-mai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凤岭北路111****中心3#楼28层
联系人:杨仕干、巫秋英、陆家语、庞声玉
电话:0771-****958
E-mail:****@163.com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1-****110
招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投标有效期**确认函
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 (同意/不同意)******市邕北灌区工程东干管标(招标编号:****)的投标有效期至150日历天。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