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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开发区****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标准中:“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20公里的市政排水管道养护业绩,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须提供资料同附录3。”标书代写
修改为: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单个项目或市政排水工程或市政综合工程中具有≥20公里的市政排水管道养护业绩,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中任意二项: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备注:①如提供的业绩为市政排水工程或市政综合工程中具有独立养护期项目的,则对养护期是否结束不作要求;②所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予以认可;③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则还须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甲方单位公章),****委员会不予认可。”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9月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