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万春镇99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外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区万春镇99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外电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万春镇;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从由10kV春乡路隆科熙境环网柜待用间隔搭接处起至本项目10kV高压配电房高压进线柜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或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5日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温****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座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cn、www.****.com)上发布。
7、投诉异议渠道
投诉受理单位:****小组
联系地址: **市**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国际写字楼34楼
联系电话:028-****7563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国际写字楼34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411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设计总部A区22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8-****6641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