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七份大屋修缮工程,建设单位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2026年8月6日9时00分****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于2026年8月7日9时00分****交易中心评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日历天,从公示次日起计算。由于在公示期期间收到投标人异议,****委员会于2026年08月13日15时****交易中心对本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复评。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重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日历天,从公示次日起计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证书编号 | 企业资质 |
| 1 | **** | ****399 | 孙晨光 | 240日历天 | ZRGC****0014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
中标候选人:见附件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 1 | **省****公司 | 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投标工期为270日历天 | 技术标评审内容: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
| 2 | **省****公司 | 资格审查文件中授权委托书中授权时限为“2027年8月6日至2027年11月6日(代理时限)”;中小企业声明函落款日期为2027年8月6日 | 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以及⑤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
异议受理部门:
建设单位:****
电话: 180****8780
监督投诉部门:******体育局
电话:0577-****0682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县楠****公司、**双林****公司、****公司、****宏宇****公司、**八瓣******公司、**市****公司、**匀碧文****公司、********公司、**房修二****公司、**市****公司、**省**木雕****公司、**怀古****公司、**建工****公司、**南秀古建筑****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市****公司、**云岭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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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