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09窗口
项目名称:华泽**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市**故县镇、新店镇、杨**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清泽****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故县镇、新店镇、杨**一带,总占地面积297.7255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主场区、检修道路、箱式逆变器、输变电设施及220kV升压站设备设施等。总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总投资32011.2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科学规划施工场地,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占地,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河道等区域,不得破坏扰动场地外的生态环境;施工前对具备剥离条件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土壤集中堆放,采取苫盖和围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回填表土,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播撒草种、灌草结合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二)做好施工期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沉淀池,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电磁干扰主变,加强维护,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厂界四周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
(四)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等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按要求开展监测。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升压****处理站用于处理值守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采暖季存于蓄水池内,非采暖季回用于站区地面洒水,不得外排;光伏组件采用压缩空气吹扫方式清洗。
(六)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箱变及主变配套建设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电气元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主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危废贮存点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