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Ⅰ、Ⅱ、Ⅲ标段—Ⅱ标段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拆除及恢复路面、铺设雨水管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8 月 1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8 月 19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68.10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增旭(注册编号: 桂245****07417 ;身份证号: 452322********271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身份证号: 452322********033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IV、V标段-IV标段 2.**县八里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I、II标段-I标段 3.**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I、II、III标段-I标段 4.**县2023年老****陶瓷厂宿舍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标 5.**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I标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659.70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亚璐(注册编号: 桂245****01196 ;身份证号: 450122********6025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泽显(身份证号: 450702********0030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生态**核心区路网工程-新元路(祥达一路~**路)、祥达一路(新元路~**大道) 2.**市**区**大道**线(**大道-南环路)工程 3.**市**区**商务区24号路工程 4.**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第四****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09.49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毛志松(注册编号:桂245****62094;身份证号:450322********10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绍金(身份证号:450305********103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天德路二期(**路-规划3路) 项目施工(重) 3、立田路(银顶路至金海路、利华路至**路)工程 4、仙葫开发区下洲路(下洲-****学校)-原24号路工程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原因:B1.18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政府采购网 zfcg.****.cn、****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7 | ||||
| 附件: | ****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 年 8 月 14 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Ⅱ标段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