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环城生态区
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以下简称“比选人”****公司需求,拟对****2026-2028年度环城生态区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环城生态区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市白鹭湾湿地公园2号门东160米。
1.3 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负责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水处理药品的供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的生产(采购)、运输、到货验收、药品包装物回收处置、质量缺陷处理、移交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服务期限:暂定2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1.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585.33元(含税)。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2.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资质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2企业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水处理供货业绩。
2.3 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首页“信息公示”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人)】。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不得****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4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6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农药相关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比选文件和提交比选保证金。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9:00~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市**区新**与康达路交叉口南440米(****)获取比选文件。
3.2 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3.2.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上述资料须查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8日9时30分,****集团****中心****中心)6楼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com)和《******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om)发布并同步至成****服务中心(https://www.****.com/****政府门户网站。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新**与康达路交叉口南440米(****)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7****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