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沃田机械有限公司审批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建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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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4 14:24: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5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年产5000台(套)农业自动化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近湖街道**大道399号

环评单位:**县****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1#抛丸废气(颗粒物)、1#吹灰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共同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1#清洗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和烟气黑度)、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和烟气黑度)经管道收集后共同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颗粒物)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管道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油淬火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2#抛丸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2#吹灰废气(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共同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喷漆后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喷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和烟气黑度)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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