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采购方”)委托,****(以下简称“稀交所”)将以线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汽车衡竞价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 商品名称 |
商品数量 |
起拍价 |
报警价 |
最小减价幅度 |
| 100T汽车衡 |
1台 |
66000元/台 |
50000元/台 |
500元/台 |
| 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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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
(1)称台规格:3.2×18米 4节 (2)面板厚度:12mm, 6道梁、主梁:U型槽(主梁厚度6mm),高度390mm,材质:Q235B需负责汽车衡安装及调试,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首年的强制检定报告。注:汽车衡投标方提供土建施工图纸,土建施工结束后需与招标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汽车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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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参数 |
本次标的设立为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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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内容 |
本次成交价格为含税含运费价。交易商每次报价需以500元/台的整数倍进行递减报价,触发报警价即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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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及要求:需为稀交所已注册开户、完成银行签约的企业;需按本公告“第五项 参与交易商要求”提交报名响应文件(PDF格式,可上传多文件,单文件限制50M以内),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交文件的,稀交所交易系统在报名截止前驳回报名申请。标书代写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8-17 11点前
3.报名链接:https://trade.****.cn:30169/front/#/login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缴纳标准:按标的总价的1%缴纳,计算公式为:保证金=起拍价*数量*1%;
2.保证金缴纳时间:报名截止前;
3.保证金缴纳方式:
(1)账户入金方式
通过稀****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参与交易时直接从账户按保证金缴纳标准冻结,结束后,未成交交易商保证金实时释放,次日可申请“出金”。
(2)电子保函方式
供应商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银行、****公司申请电子保函,保函出具成功后,供应商可以在稀交所平台参与报价,具体操作详见官网《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四、交易事项
1.交易时间:2026-08-17(星期一)14:00-14:30;
2.交易流程:在交易时间内登录稀交所交易系统,依次点击“竞价采购”—“交易场次”,进行交易。出价时,冻结相应履约保证金,交易商需提前入金,确保交易账户资金充足,由于交易商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及时报名成功或账户资金不足的相关责任,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3.延时规则:各标的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可连续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80秒,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8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8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在交易延时阶段最长**至当天交易日16:00。
4.成交规则:交易结束后,系统会根据供应商报价进行排序,首先看价格,报价最低的排最前面,若有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则按出价时间先后排序,出价早的排在前面,系统将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候选供应商,采购方会结合这家供应商提交的报名响应文件和本次竞价结果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5.交易费用:成交后按有效成交价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手续费(手续费=成交价*成交数量*手续费费率),手续费无论是否履约均不予退还,手续费标准详见稀交所官网(www.****.cn)—“业务服务”—“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6.交易规则:在稀交所网站(www.****.cn),依次点击“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有限公司竞价采购操作规范》,交易商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业务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稀交所交易规则,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7.交易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原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特殊标的成交结果公示的具体公示信息、期限可由各单位决定,其中涉及商业秘密事项的信息可以由各单位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决定不予公示。
五、参与交易商要求
1.在稀交所已开户企业、银行签约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 格、****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的交易记录。
2.参与交易企业应充分了解竞价交易、知悉《****有限公司竞价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能够自行承担风险及责任。
3.意向供应商需提供:需提供2022年至今50吨及以上汽车衡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任意一张清晰的发票扫描件)。
六、合同签订
达成成交后,稀交所向采购方和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电子版或纸质版),采购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名称和编码、合同编码、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结算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七、货款结算
合同结算价格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含税)执行,支付方式为:(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稳定试车运行1个月,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30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0%;(2)剩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经质保验收无质量异议,甲方30日向乙方结清余款。
八、交收履约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确定设备制作开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九、异议及违约
1.异议处理
交易商对报名结果、成交结果、货物质量判定等事项有异议的,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异议事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异议自公示次日起算),通过稀交所官方微信客服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稀交所收到异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异议成立的按《****有限公司竞价采购操作规范》处理,异议不成立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异议方。
2.违约认定及责任
稀交所仅为交易提供平台服务,不承担合同履约担保责任。合同履行中若发生质量违约、交货延迟、付款争议等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若交易商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违约行为,平台方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平台“不良交易商名单”。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完全响应采购方要求的技术参数;
其他未尽事宜以稀交所解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3589
官方微信:
****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附件:采购商品技术要求
1.投标方提供满足本文件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同时还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投标方应投标方将严格执行本文件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合同签订前,投标方按本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签字确认。
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的规定。
4.本文提出了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文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文件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5.1投标方应保证整套系统设备的功能完整性及统一性,招标方一经发现其它没有列入本技术要求,却是工程(本系统按技术要求稳定运行)所必须的内容,投标方须无条件提供给招标方。
5.2投标方负责供货范围内水、电、气等系统内所有部分的安装、接线及调试
5.3招标方负责告知电源和水源,施工由投标方完成。
6.本文件作为供货合同的附件,与供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在合同签定以后、设备验收前,招标方为使设备更加完善有权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三、设计条件和技术要求
3.1设计条件
3.1.1、工况条件环境条件:主体设备安装于室外;设备工况:24小时连续工作制。称重物料种类:稀土原料及化工原辅料等;3.1.2、公用工程条件温度:按照**区域室外温度范围;电磁因素:需考虑变频及高压等电磁环境电压等级:电源AC220V±10% 50Hz电源线制:三相五线制3.2技术条件1、技术指标:
型号:SCS-100电子汽车衡,秤体:钢结构,基础开式:无基坑,台面尺寸:3.2×18m,最大秤量:100t,显示分度值:20kg,最**全过载:125% F.S,准确度等级:(III),秤体结构及工艺标准:秤台模块数:4块
秤体结构:材质Q235,秤体表面抛光处理,标准达到GB8923,喷漆处理:底漆醇酸防锈漆,厚度不小于75um;面漆调和漆,其干膜总计划调节不小于是150um。
限位装置:为避免车辆上承载器(秤台)和刹车时所产生的水平方向对承载器和传感器带来的冲击而设置的机械装置。分别横向(4处)和纵向限(6处)位两种方式,横向限位位于秤体两侧,纵向限位位于称体中部,安装后一次调节终身免维护。
2、通用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保证其功能的完整性、技术的先进性、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性。其设计和制造,应充分考虑在实际应用工况下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非正常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且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验性质的部件。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能比较方便的拆卸、更换和维修。所有重型部件均应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条件。
设备所使用的传感元件应适合长期运行和恶劣环境工况的要求.
秤体加工技术采用数控自动切割、自动焊接、二氧化碳气保焊、埋弧焊等工艺进行整条焊接,保证有足够的焊接深度。焊接表面光滑平整,无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再通过除锈、抛丸、喷砂等预处理。
设备的外购件均应选用优质品牌、先进产品,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有外购件投标方应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生质量问题均应由投标方负责解决。汽车衡提供品牌原装设备,其它外购件的选型应得到招标方认可。
传感器、仪表要求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牌,以保障产品一致性、稳定性,后期维护统一性。(称重传感器、称重仪表,建议仪表品牌中航电测或**柯力)
3.3、仪表技术参数
仪表技术参数:
(1)性能指标
(2)标定零位调整能力:±100%F.S
置零范围:开机±4%、±10%、±20%、±40%、100%F、S可选;
置零键:±1%、±2%±4%±10%、±20% F、S可选;
自动零点跟踪范围:0.1d-9.9d可选,出厂设置为1.0d
称量范围:400kg~100t
超载报警值:F.S+9 d
非 线 性:<0.01% F.S
增益漂移:<6ppm/℃
零点漂移:<10 ppm/℃
自动零点跟踪范围:0.1—9.9d可选
综合精度: ±0.02% F.S
标定:全部采用键盘操作完成
不锈钢外壳:密封等级IP65
(3)显示:6位VFD显示,字高0.5英寸、6个状态指示符(单位:吨,公斤可转换)
显示范围:-99999—999999公斤(不考虑小数点),可显示毛重、净重、皮重,分度值:1-99档可选
(4)通迅接口:可同时接5英寸大屏幕(字高5英寸,6位状态指示符)和PC机
大屏幕通迅方式:RS232T 20mA电流环可选
接单个传感器时可以修改传感器地址编号
称体150万次疲劳试验检测报告、称重传感器传感器防雷击≥80000A检测报告;
传感器EDS、无需接线盒连接、航空插头、防雷击;
单台配备打印机、电脑、软件、大屏幕;
上述关键参数不允许偏离。
四、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下面所列相关规范要求不限于此,投标方应满足或高于最新有效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设备。
| 序号 |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
描述 |
| 1 |
GB7723-2008 |
GB7723-2008 固定式电子衡 |
| 2 |
JJG/539—97 |
JJG/539—97 非自动秤检定规程 |
| 3 |
GB/T14249.2 |
GB/T14249.2-93 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
| 4 |
GB7551-2008 |
GB7551-2008 电阻应变称重传感器 |
| 5 |
JJG539-97 |
JJG539-97 数字指示秤 |
| 6 |
JJG669-2003 |
JJG669-2003 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 |
五、设备监制及验收
(一)设备监制
招标方监制代表有权对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监制。
1、投标方在本技术文件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本技术文件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制造计划、质量管控措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方。
2、招标方将根据网络进度工期、关键制作节点,适时派监造代表进行设备监造。投标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3、投标方必须为监造代表和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3.1 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3.2 提前7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3.3 提供与本技术文件设备监造****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不一致性报告)。
3.4 免费向招标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如办公室、通讯等。
3.5 对于重点工序,投标方应提前报告招标方,招标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面工序。
4、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5、若投标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招标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
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投标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7、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或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8、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对所有技术规范规定之合同设备在出厂装箱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并应将所有的试验方案、计划、试验报告和试验记录提交招标方确认。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
10、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由招标方存档(招标方不接受资料邮递)。此外,投标方还将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和检验书)。
(二)验收1、到货验收
1.1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关于开箱检验的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招标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由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处理解决。
1.2 招标方将在开箱检查前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日期,投标方将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招标方为投标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1.3 如检验时,投标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投标方需提供由相关部门提供的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性能验收
2.1 性能验收内容与标准:
2.1.1 性能参数指标达到技术文件要求。
2.1.2 设备运行稳定,运行过程中声音无异常。
2.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2.3性能试验的的达标要求:在100%负荷连续稳定生产情况下,运行期间相对误差均满足性能验收标准。
2.4达不到验收标准,由投标方在招标方允许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设计标准,按商务合同规定的罚则执行。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请第三方进行鉴定。
2.5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3、最终验收
在投标方、招标方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参与下,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要求,同时满足工程验收的各项要求。
六、资料交付(一)技术文件和图纸及交付计划1、投标方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部资料,包括汽车衡出厂合格证以及首年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投标方需提供技术文件和图纸,包括书面和电子版格式资料。
3、设备交付时应提供书面技术资料1式4份,包括说明书、安装指导书、维修手册、操作手册、系统设计文件、相关计量设备的检定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外购设备资料(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指导书、维护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标准件清单(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安装位置、供货厂家等)、易损件清单(包括规格型号、图纸号、数量、材质、使用周期、安装位置等)、仪控点详细清单(含功能作用)、监测仪表和元件的详细数据清册(包括设备型号、安装位置、外形尺寸、材质、接口型式、量程、动作值等技术规范及生产厂家)、3D模型图等资料。
七、技术服务(一)培训
1、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
(二)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2、投标方负责设备的交工资料完整提交招标方。
3、保修期内因产品制造的质量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保修期后终身提供有偿维修。
4、设备试生产期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招标方试生产的时间安排,跟踪设备的使用,处理故障,指导招标方操作工使用,解决设备问题。
5、故障维修服务:现场出现故障,投标方6小时内必须及时提供维修指导或远程协助维修,对于远程协助12小时不能解决的故障,投标方必须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
附件:下载8.天骄清美汽车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