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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将****煤炭供应商库入库采购(第二次)(第1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正****公司
2.鹤****公司
3.**煤锦中****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入库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的有效证明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未通过评审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