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全省系统车辆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一标段:中巴车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4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星之悦****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宏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00.00元
二标段:生产经营保障轿车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8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金福联****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宏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三标段:专卖用车(SUV)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联****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8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宝捷****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万众****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四标段:商务车
第一中标候选人:**申通****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7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7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08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若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281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