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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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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1-124********9028823-****0807-012916-0 | ||
| 其他 |
(1)问题编号:****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3.1项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10 千 伏以下)或以上许可,同时招标文件3.3.6条款约定: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请问:若我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以上①②③项资质,联合体成员方仅承担施工部分,具备①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无②③项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资质,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签到环节,联合体成员方只关联相应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否不会影响资格审查结果
答:1、如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则以上情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2、不影响。
(2)问题编号:WTBH491121
问:招标文件中附件二: 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人员都可以被认可吗。
答:除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外,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人员都可以被认可。
(3)问题编号:WTBH649213
问:联合体牵头人资质符合招标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只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只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投标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