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大浦江河道清淤工程[A3300000090003621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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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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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大**河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市泗门镇夹长路84-1(谢家路闸)
地址:**省/**市/越**二环北路56-60******)综合楼办公区515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4-****3617
电话:0574-****8989
标段(包)名称:
**大**河道清淤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36****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1、原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P119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0%,分0次支付给承包人。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开工资料及履约保证金后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3.1工程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拨付时等额扣回,预付款未能扣回的,延续到下一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 3.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 现调整为: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2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开工资料及履约保证金后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3.1工程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拨付时等额扣回,预付款未能扣回的,延续到下一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 3.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
行政监督机构:
****水利局
电话:
0574-****5434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8-14 15:11:5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4
信息变更
临海大浦江河道清淤工程[A330000009000362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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