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6〕53号
****农贸市场及府前路东段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报来《关****农贸市场及府前路东段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石府函〔2026〕2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农贸市场及府前路东段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复函》(**区府办函〔2025〕148号)、《****农贸市场及府前路东段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概算审核报告》和**区投资审核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镇入镇通道及府前路西段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托洞村、托洞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农贸市场及府前路东段沿线周边外立面进行整体提升,包括市场外立面提升改造约840㎡,周边现状建筑外立面风貌提升约10600㎡;规范招牌位置、尺寸和色调约516㎡、空调机位改造约338㎡;提升沿线功能性照明约750m,增加文创元素,美化圩镇界面,增强圩镇的便民感,艺术感和文化氛围。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607.94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2.0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9653万元,预备费用28.949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11月至2027年1月。
六、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必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
七、******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农贸市场及府前路东段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
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