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管道检测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管道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更正采购文件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要求:
| 4、无不良信用行为承诺 |
3.00 |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行为承诺:投标人承诺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2023年3月1日施行以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在检测、鉴定活动中受到县(市、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立案查处、差异化管理、行政处罚情况(除一般资格中的重大违法记录除外),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函的,得3分,未承诺或部分承诺不得分。标书代写 【注:①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模板递交信用行为承诺函,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②若在中标后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
现更正为:
| 4、无不良信用行为承诺 |
3.00 |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行为承诺:投标人承诺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2023年3月1日施行以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在检测、鉴定活动中受到县(市、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立案查处、差异化管理、行政处罚情况(除一般资格中的重大违法记录除外),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函的,得3分,未承诺或部分承诺不得分。标书代写 【注: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②若在中标后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省**县六一七路11号君悦恒昌2幢三层
联系电话:137****5280
联系人:王先生
2.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一中路18****广场C区御景台2720单元
联系方法:0593-****186
联系人:王闽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