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28日至 2025年05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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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仙宁路155号广****公司厂区,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检测服务。****实验室****实验室,燃烧实验室主要进行防火材料燃烧性能检测,年进行板材燃烧性能检测500次、建筑构件耐火试验1000次;沥青实验室主要进行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检测,年进行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物理性能检测150次、沥青混合料沥青含量检测150次。项目占地面积2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生产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 环评机构 | **自然****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汇同水浴锅排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