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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东四路7号院**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1:P56企业综合实力要求:“参加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规范制订,或有相关部门认可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的,按参加课题计,每项加1分,最多得3分。提供参加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规范制订的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认可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的证明材料。”
其中,“有相关部门认可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是否特指全过程工程咨询类成果或出版物非全过程工程咨询类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以及全过程咨询环节中某一单项环节(如设计类)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是否予以认可
答:此处“有相关部门认可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是指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直接相关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同时,全过程咨询各单项环节(如设计、监理、造价等)相关的创新成果或出版物,亦予以认可。
问题2:P57工程设计评分标准:“对项目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充分满足设计需求、平面布局合理,符合住房特点、小区流线合理高效、分区明确、交通组织合理,与现状场地、交通相结合紧密、可实施性强,技术措施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优秀得11-15分,良好得6-10分,一般得1-5分,差得0分。”
针对上述技术标撰写要求,需依据基础资料及图纸(如可研报告、控规图纸、红线图、7号院原图纸等)进行编制。目前招标文件无任何附件下载,请问可否提供上述基础资料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不随招标文件提供配套附件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结合招标文件载明信息及现场实际现状,自主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涉及细化设计相关内容,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双方再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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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