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2026年8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138
通讯地址:****中心大街交叉口西行200米**
邮政编码:0539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30MW风电项目 | **市**县留楚镇 | **** | ******公司 | 项目总装机规模30MW,安装6台单机容量5MW风电机组以及箱式变压器6台,项目用地总面积0.6108公顷(均为新增建设用地),风场内**35kV开关站(位于留楚镇西段村)及场内外道路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1回路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线路长度约15.3公里。 | 废水:施工养护废水自然蒸发,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冲洗,生活污水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回填土、临时堆料在指定地点堆放,采取围挡、覆盖措施,临时弃土及时回填;装卸建筑材料,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避免雨季施工;焊接烟尘,设置可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施工机械、车辆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 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固定噪声源集中放置,设置施工标志,全线设置硬质围挡,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车速、禁鸣,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 固废:施工废弃砂石、水泥料、混凝土块等回用于35kV开关站内道路修筑;废焊材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厂家直接上门更换,不在站内存放;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配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