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风电场项目临时使用土地
延期的批复
华新(****公司:
《****风电场项目临时用地延期手续办理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原则同意****风电场项目临时用地延期手续,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继续将位于松桃县瓦溪乡地稳村、薅枝村、旧坝村、十字村、岩桑坝村的集体土地32.0951公顷,****风电场项目临时材料堆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运输便道、弃渣场的临时用地,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
二、你单位应按照临时用地协议书约定的补偿金额足额支付后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改变临时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非法买卖和扩大使用面积。
三、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你单位在继续使用土地之前,须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2028年7月17日。
五、请你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复垦的,可经申请批准后适当**复垦期限。
****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