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244565D | 建设单位法人:陈玉涛 |
| 孟祥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镇胜利北路54号 |
| 国网****王虎庄110****电站电源线优化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大邱庄镇 |
| 经度:117.085230,117.087360,117.082650,117.081240,117.079740,117.078160,117.068790,117.067540,117.066320,117.064950,117.060040,117.038540,117.037900,117.034280,117.033950,117.033410,117.033350 纬度: 38.835710,38.838130,38.840510,38.841110,38.841480,38.841640,38.841760,38.841890,38.842200,38.842810,38.845350,38.856580,38.856950,38.855760,38.856050,38.855870,38.85598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1 |
| 津静审投〔2022〕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49.35 |
| 302.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24456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宏泽****公司 |
| ****0118MA06ALMW62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6MA05P1TX58 | 竣工时间:2026-04-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65/2026-07/09/202********747****35262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王虎庄110kV变电站至恒发路西侧的现状迎崔线37#电缆终端杆,双回电缆路径总长约5.8km。其中**8+2孔排管路径长度为1.39km,**双回沟槽路径长度为4.13km,**2束4+1孔拉钢管路径长度为0.28km。**电缆工井11座,**双回接头沟槽10个,接地箱基础10座,**终端独立平台2座。 | 实际建设情况:王虎庄110kV变电站至迎崔一二线37#终端杆(电缆平台),双回电缆路径总长约5.78km,单回电缆路径总长约0.05km。其中**8+2孔排管路径约1.67km,**双回沟槽路径约3.62km,**2束4+1孔钢管拉管路径约0.27km,**单回沟槽路径约0.05km,利用站内通道敷设0.03km,工井路径长度约0.19km。**电缆工井9座,**双回接头沟槽7个,接地箱基础16个,**电缆独立平台2座。 |
|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时间较早,设计阶段结合周边其他输变电工程对本项目线路路径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减少投资。与环评阶段比较,本项目电缆路径整体长度增加0.03km,其中**8+2孔排管路径长度增加0.28km,**双回沟槽路径长度减少0.51km,**2束4+1孔钢管拉管路径长度减少0.01km,新增单回沟槽路径长度0.05km,最大横向偏移距离约100m,环评阶段未细分工井路径长度和利用站内通道敷设路径长度。 **电缆工井减少2座,**双回接头沟槽减少3座,**接地基础箱增加6座。 实际永久占地0.0065hm2,较环评阶段增加0.0035hm2,主要原因为**接地基础箱增加,**电缆工井、双回接头沟槽数量减少但规格尺寸增加,整体占地面积较环评阶段增加。 环评阶段未分段给出沟槽、排管、拉管段具体位置及路径长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般直线段采用沟槽形式,穿越道路段采用排管形式,穿越港团引河段采用拉管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直线段采用沟槽形式,穿越道路段采用排管形式,穿越港团引河段采用拉管方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施工临时占地及活动范围宜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或栖息场所,宜避开并远离水体;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临时堆场周边,边坡坡脚、风蚀严重或有明确保护要求的扰动裸露地、暴雨集中或需控制雨水溅蚀的区域等,进行临时挡护;对表层土壤进行隔离保护,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应单独集中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扰动土地利用类型回覆表土;在需要植被恢复的受扰动区域应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临时占用的占用绿化带,委托市容绿化部门进行树木移植和植被恢复;强化施工人员管理。 (2)施工扬尘: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三及以上标准,缩短转运距离、分段施工。现场设置工程信息及环保措施公示牌,施工方案含防遗撒、扬尘防治专项规范;除作业面外场地硬化,围挡完整,统一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灰土拌制等产尘作业;专人定时洒水清扫,施工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渣土装载喷淋抑尘、密闭车辆运输;大风干燥时段减少土方作业,四级及以上大风停止土方施工并全覆盖裸土,严格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并做好维保,加装消声减振设施、封闭强噪声源;装卸建材轻拿轻放,避免撞击巨响。开工15日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噪声防治相关信息;严控作业时间,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施工及建材运输,确需夜间施工须提前3****审批局报批并公示周边居民。 (4)水环境:施工前建设单位完成申报,按**文明施工规定规划排水,杜绝无序外排;优化土方施工,设置截水沟、沉砂池,填土集中作业并避开雨季,裸土及时压实覆盖。泥浆废水外运处置,严禁排入港团引河;堆场、机械维修点远离河道,设围挡围堰阻隔渣土、废水、固废入河。雨季缩减开挖坡面,暴雨遮盖开挖边坡,防范水土流失。定期检修机械,防止油污渗漏;严禁施工人员直排生活污水至港团引河。 (5)固体废物:工程废弃物及时清运,车辆密闭、按规定路线运输;余土优先场内稳妥堆放,不能就地处置则外运**化利用,废电缆头统一回收。设环保监督员,规范施工人员垃圾投放;严禁有害化学品回填、各类固废排入港团引河。 (6)环境管理措施: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市大气、噪声、扬尘、渣土及文明施工相关法规,落实治污责任;将施工期污染管控纳入承包内容,开工前后制定****行政审批局申报;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开展人员环保培训,规范管控施工环境影响。 运营期: (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线路运行维护期间,维修及巡检人员对周边地表植被的扰动。 (2)制定监测计划,在有公众反映时,对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进行不定期监测。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生态环境:已落实相关要求,施工临时用地避让野生动物栖息地,除跨港团引河段外远离水体;划定作业边界、依托现有道路缩减临时占地;堆场、边坡布设临时防护,裸土密目网苫盖;机械下铺土工布、堆场铺垫钢板隔离表土;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拦挡苫盖,完工后分层回覆;扰动区域及时土地整治复绿;占用绿化带委托专业单位移栽养护,迁移恢复国槐、杨树约3028株;常态化管控施工人员。 (2)施工扬尘:严格执行环评扬尘管控要求: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使用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分段施工;现场公示工程信息与环保标牌;施工方案明确防遗撒、抑尘操作规程;非作业区场地硬化、围挡完整,采用预拌混凝土,专人定时洒水清扫;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渣土装载喷淋、车辆密闭运输;土方施工规避大风干燥天气,按**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落实管控。 (3)声环境:已落实环评文件中相关要求:选用低噪设备并定期维保,机械加装消声设施、强噪声源围挡隔离;装卸物料轻拿轻放;开工前15日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噪声申报;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声施工及建材运输。 (4)水环境:已落实环评文件中相关要求:施工前完成申报,遵守**市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项目土石方平衡无弃土,填土随填随压、避开雨季;泥浆废水外运处置,场地设围挡、作业区远离港团引河,无废水入河;优化施工时序减少雨季开挖,暴雨配套应急防护;机械设备定期检修,无油污渗漏;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未造成水体污染。 (5)固体废物:已落实环评文件中相关要求:施工废弃物及时密闭车辆、按指定路线清运;无多余弃土,废电缆头统一回收;配备环保监管人员,规范人员垃圾投放;禁用有害化学品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严禁排入港团引河。 (6)环境管理措施:已落实环评文件中相关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大气、噪声、扬尘、渣土及文明施工相关法规;污染管控纳入施工合同,开工前后****行政审批局申报;配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开展人员环保培训,现场常态化巡查落实各项环保举措。 运营期: (1)项目线路较短,沿线植被主要为道路两侧绿化带,通过规范巡检人员行为,合理选择巡检期,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建设单位已制定监测计划,在有公众反映时,对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进行不定期监测。 (3)建设单位已根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施工临时占地及活动范围宜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或栖息场所,宜避开并远离水体;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临时堆场周边,边坡坡脚、风蚀严重或有明确保护要求的扰动裸露地、暴雨集中或需控制雨水溅蚀的区域等,进行临时挡护;对表层土壤进行隔离保护,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应单独集中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扰动土地利用类型回覆表土;在需要植被恢复的受扰动区域应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临时占用的占用绿化带,委托市容绿化部门进行树木移植和植被恢复;强化施工人员管理。 | 已落实相关要求,施工临时用地避让野生动物栖息地,除跨港团引河段外远离水体;划定作业边界、依托现有道路缩减临时占地;堆场、边坡布设临时防护,裸土密目网苫盖;机械下铺土工布、堆场铺垫钢板隔离表土;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拦挡苫盖,完工后分层回覆;扰动区域及时土地整治复绿;占用绿化带委托专业单位移栽养护,迁移恢复国槐、杨树约3028株;常态化管控施工人员。 |
|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环保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环保设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工程临时占用的占用绿化带,委托市容绿化部门进行树木移植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占用绿化带委托专业单位移栽养护,迁移恢复国槐、杨树约3028株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