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所属企业2026-2027年保安和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所属企业2026-2027年保安和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要求:
评审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公章);
请问:
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有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公章),且证明材料已经对项目完成情况等做出说明,但名称不是“验收证明文件”,请问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作为“验收证明文件”,评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一标段中关于招标文件第14页 投标人业绩中提到的业绩证明资料:验收证明文件与履约评价是否有特定指向性内容做为区别因安保服务行业中验收证明和履约评价通常没有区别,故本次招标文件中二者是否可视为同一资料在本次评标中通用标书代写
答:可以通用。
3.一标段中关于文件第15页 第四章 评标办法-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第五项:拟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证书的,颁发证书部门(如下图,详见附件****救援中心/****委员会是否有效标书代写
答: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P2页。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标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保洁服务外包(或保洁服务派遣)业绩的条款”。请问物业服务业绩合同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且保洁服务内容涉及的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物业合同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P18-19页。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标段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表中,评审指标:1投标人业绩:“1.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保洁服务外包(或保洁服务派遣)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中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1)50万元≤F<1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2)F≥10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请问物业服务业绩合同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且保洁服务内容涉及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物业合同业绩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答: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P18-19页。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标段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表中,评审指标:2.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非住宅类项目保洁服务外包(或保洁服务派遣)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1)50万元≤F<1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2)F≥10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请问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合同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且保洁服务内容涉及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物业合同业绩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答: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P19页。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标段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表中,评审指标:2履约评价:“根据上述的“投标人业绩”评审项中提供的业绩,提供相对应的履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分。”请问物业服务业绩合同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的物业合同业绩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答:予以认可。
8.招标文件P2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标段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表中,评审指标:3投标人与同一单位**年限:“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与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连续**年限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具有保洁服务外包(或保洁服务派遣)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且服务年限≥3年,每提供一个业绩的3分,满分6分。”请问物业服务业绩合同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且保洁服务年限满足要求的物业合同业绩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答:予以认可。
9.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人员资格”中要求:拟派项目人员具有……,但此项备注注明:“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请问是提供项目人员的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还是项负责人的标书代写
答:“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评审项目中注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6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0687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8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