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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桥卜安置点教育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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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ZB202********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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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桥卜安置点教育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桥卜安置点教育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1日
二、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8月14日
三、公告内容
2、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商务条款”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律师费用标准1.基础代理费 |
本案一审阶段基础代理费为28元,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付清;本案二审阶段(如有)基础代理费为12万元,在二审启动(提交上诉状或收到对方上诉状)后10日内付清,最终一审、二审基础代理费合计为40万元。该费用包含乙方办理本案一审、二审(如有)阶段所产生的差旅费、文印制作费、档案查询费及快递通信费等全部费用。 |
本案一审阶段基础代理费为28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付清;本案二审阶段(如有)基础代理费为12万元,在二审启动(提交上诉状或收到对方上诉状)后10日内付清,最终一审、二审基础代理费合计为40万元。该费用包含乙方办理本案一审、二审(如有)阶段所产生的差旅费、文印制作费、档案查询费及快递通信费等全部费用。 |
3、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hcygcg.****.com/index)。
2、监督部门:****政府****委员会 联系方式:0778-****363。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碧路25号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8-****0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21号3栋1单元402 室
联系人:韦椰、覃婉祯 电话0778-****738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