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充分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根据《**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现就**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与期限
本次授权采取整体授权,依场景实施,分批次推进的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作为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治理、开发、运营,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本次授权期限为5年。
二、授权运营范围
****政府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均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授权运营责任
运营机构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共数据**进行基础治理和加工,面向经营主体提供初级数据产品和服务,完善授权运营基础设施,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选择并管理经营主体,组织做好数据产品和服务登记,承担授权运营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做好数据产品和服务登记,接受管理机构、实施机构的监管、评价和社会监督。提供公共数据**目录编制支持、应用场景探索等服务,推动市场生态健康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5%,以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为准;
(四)具有数据**加工、运营所需的能力;
(五)信誉要求、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
五、遴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将《**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请材料》(见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在2026年8月21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不再接收。
纸质材料:2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省**市**区西二环路13号资料楼二楼212办公室。(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电子材料:将全部申报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如期送达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知其参与综合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及时反馈情况并告知理由。
(三)综合评审
****依法依规进行评审。择优选择1家整体授权运营机构。将确定的运营主体相关信息报市数据局。由市数据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议决策。
(四)结果公示
审议通过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需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佐证依据。****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异议处理意见并告知异议提出方。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签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已入选的,撤销入选资格并终止**。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数量应不少于3家,如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少于3家,****中心于本次资料申报截止时间起30日内另行发布遴选公告。标书代写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加快**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
七、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区西二环路13号资料楼二楼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4-****077
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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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