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分子诊断中心改扩建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河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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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医院****中心改扩建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4 1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850

通讯地址:**市**区洞庭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医院****中心改扩建项目

********医院)

********医院)北院区

**天****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医院)投资14543.77万元,在********医院)北院区建设“********医院****中心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中心一座,新增留观床位30张,主要用于放射病人的诊疗留观,诊断中心2****实验室,主要进行动物实验、分子实验及细胞实验,实验室安全等级为P2****实验室)。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34万元,占总投资的0.23%,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环境风险、排污口规范化等。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动物饲养间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烷、TRVOC、非甲烷总烃。

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最终无组织排放。

生物安全柜中产生的气溶胶,经HEPA高效过滤后最终汇入1根17m高排气筒P5排放。

动物饲养间异味经动物房整体排风收集后,经2#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最终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P6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预测,本项目P6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厂界处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甲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建筑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动物笼具清洗废水及洗衣废水。以上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中放射影像科、留观病房及动物放射性实验房设置单独管道,放射性废水进入本项目**衰变池,放射性废水经检测达标后排****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根据报告表预测,废水经处理后,污水排放口pH、SS、COD、BOD5、粪大肠菌群数及LAS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限值要求,氨氮、总氮、总磷均能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18)三级限值要求,COD、BOD5、SS单位排放负荷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

本项目新增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36t/a、氨氮0.01t/a、总氮0.02t/a、总磷0.003t/a。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处理厂,不增加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橱活性炭吸附风机、动物房活性炭吸附风机、空气源热泵风机、新风风机、空调主机、通风橱、生物安全柜等。根据报告表预测,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东、西、南三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不包括放射性药物包装)、医疗废物、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及清洗废水、废实验器具、大鼠及小鼠尸体、血液及尿液样本、废试剂瓶、废垫料、废组织器官、沾染废物)、化粪池污泥、除菌滤网、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及实验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除菌滤网、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为危险废物,化粪池污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专业运输车辆吸抽并清运处置,不在厂内暂存,除菌滤网、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部门清运。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选址处pH、挥发酚、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六价铬、砷、铁、铅、镉、汞、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12项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Ⅰ类标准值;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氮等6项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Ⅱ类标准值;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氟化物、氨氮等2项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值;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2项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Ⅴ类标准值;化学需氧量、总磷、石油类等3项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限值;生化需氧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总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根据报告表,场地内采取的土壤样品中,pH、石油烃(C10-C40)、镍、铜、铅、镉、砷、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因子检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项目实施后全院涉及的危险物质为84消毒液、甲醇、乙腈、乙醇、二甲基亚砜、β巯基乙醇、异丙醇、氯仿及实验废液,报告表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要求。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报告书填写)

2026年8月14日

2026年8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