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审批
河北-承德-隆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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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1********952343A王晓林
赵海莲**省**市**县
**省**市**县**街道**南街6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省**市**县
经度:117.668920,117.667910,117.667680,117.667640,117.667980,117.667090,117.666620,117.667220,117.668400,117.669520,117.670980,117.672780,117.673830,117.675630,117.677220,117.680270,117.681810,117.682290,117.685250,117.688140,117.690120,117.690720,117.691790 纬度: 41.257720,41.256990,41.255990,41.255280,41.254280,41.251110,41.250140,41.248730,41.246670,41.244480,41.243060,41.242010,41.242070,41.242350,41.242500,41.243470,41.242910,41.242680,41.242700,41.242230,41.241150,41.239330,41.238510****审批局
2023-04-21
承审批字〔2022〕117号
8475.82
44.11**县****中心
111********952343A******公司
****0802MA08H92N2H******公司
****0805MA0CX63A512025-11-30
2026-06-302026-08-12
http://0314hbxx.com/page92?article_id=85 pagenum=al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堤防及堤顶防汛道路13.9公里,其中左岸7.4公里、右岸6.5公里;河道疏浚9.5公里。**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桩号5+500~9+508)。**堤防6232m,其中:左岸2388m,右岸3844m;河道治理长度4.01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堤防及堤顶防汛道路13.9公里,其中左岸7.4公里、右岸6.5公里;河道疏浚9.5公里;建设**建筑物5处、穿堤涵洞4处、支流**回水区防护7处、电力通讯设施防护27处等**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河道治理长度4.01km,桩号5+500~9+508。主要工程内容:河道疏浚、清整、扩卡4.01km;**堤防6232m,其中:左岸2388m,右岸3844m;****建筑物2处,其中建桥1处、建涵洞1处;支流**回水区防护2处;堤顶道路硬化6232m,堤防坡面植草绿化;取水涵闸2处,退水涵闸1处;堤后排水管涵4处;渠道改建458m;监控设施4处;以及堤防其他附属措施。
本次验收范围为:**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各要素环评导则、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等实施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和土壤底泥等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实际情况的特殊性,局部调整和改变了施工期部分地表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措施。在保证原设计、标准、规模与任务的前提下,变更弃渣场位置及相应的弃渣场设计,主体工程设计内容不变。弃渣场位置调整:弃渣场由原来的崔家窝铺沟调整至**营大北沟。 原设计弃渣场位置临时占用林地和基本草原,避让生态红线后弃渣场占地约14.21hm2,总容积约118.42万m3;实际**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临时弃渣场占用苔山镇**营村集体林地2.3482公顷,1#弃渣场容量88.7万m3,2#弃渣场容量为21.3万m3,两个弃渣场总容量为110.0万m3。
与环评相比,临时占地性质发生了变化,占地面积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地表扰动、植被损毁面积大幅下降;弃渣总容积下降,无弃方增量,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风险降低;用地类型由“林地+草原” 简化为仅集体林地,草原生态保护压力完全消除。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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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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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临时集水沉淀池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排水、施工导流河道初期导水、临时堆土区尾水及弃渣场渗滤水等均得到了有效处理,未直接排入河道,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主要在枯水期进行工程建设,疏浚作业等施工扰动影响可控。 施工期对伊逊河地表水环境进行了4次监测,伊逊河在施工期水质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生活区租用****小学,施工期对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了4次监测,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限值及****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洒水、覆盖、清扫、运输防尘、使用高品质燃油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施工期落实了洒水、覆盖、清扫、运输防尘、使用高品质燃油等废气控制措施。 施工期针对敏感点(**县三道营村)进行了4次大气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定期保养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施工期落实了机械和车辆运行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有限的,暂时的,工程完后噪声影响也已经不存在。 施工期对工程沿线200m范围内距离较近的代表性村庄居民点(三道营村)声环境敏感目标开展了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清表土料推至临时堆土区临时堆放,单独划分区域储存,用于堤身种植土、堤内外大坑回填复耕利用土,剩余清表土运至弃渣场用于弃渣场覆土。堤防、河道疏浚产生的挖土、砂砾、卵石等,在临时堆土区与表土分开堆放,临时堆土优先用于本工程段回填,其余运至其他段填筑堤身使用,最终不能利用的剩余土运至弃渣场。工程产生的弃土、石、建筑垃圾等,全部清运至弃渣场堆存处置,余方可先至弃渣场分区暂存,对于确有销售用途的,依法依规做好拍卖工作。最终剩余的土石方为最终弃土,再无利用价值,做好分区堆存工作,做好后期覆土、绿化工作。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表土及堤防、河道疏浚产生的挖土、砂砾、卵石等一起用于河道平整及堤防墙后土方填筑,建筑垃圾和剩余弃土运至弃渣场。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对施工场地、弃土场及运输道路落实生态防护和恢复补偿措施。弃渣场避让后不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进行设计、施工、运营;工程建设占用****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草原局出具了“关于**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的意见”,原则同意本工程占用。 **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阶段征占地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原弃渣场临时占用林地和其他草地。在工程征占临时用地期间,******局的数据更新至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原弃渣场临时占用林地和基本草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基本草原难以征占。在保证原设计、标准、规模与任务的前提下,弃渣场由原来的崔家窝铺沟调整至**营大北沟。2024年10月29日**县****中心以隆水建字〔2024〕149号文件对《**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弃渣场变更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与环评相比,临时占地性质发生了变化,占地面积减少。 与环评审批要求相比: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地表扰动、植被损毁面积大幅下降;弃渣总容积下降,无弃方增量,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风险降低;用地类型由“林地+草原” 简化为仅集体林地,草原生态保护压力完全消除。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纳入当地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执行环境风险事故报告制度,及时组织进行处置。妥善应对施工事故发生后次生环境影响。 施工期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告制度,无施工事故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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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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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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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对施工场地、弃土场及运输道路落实生态防护和恢复补偿措施。弃渣场避让后不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进行设计、施工、运营;工程建设占用****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草原局出具了“关于**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的意见”,原则同意本工程占用。**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阶段征占地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原弃渣场临时占用林地和其他草地。在工程征占临时用地期间,******局的数据更新至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原弃渣场临时占用林地和基本草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基本草原难以征占。在保证原设计、标准、规模与任务的前提下,弃渣场由原来的崔家窝铺沟调整至**营大北沟。2024年10月29日**县****中心以隆水建字〔2024〕149号文件对《**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弃渣场变更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与环评相比,临时占地性质发生了变化,占地面积减少。 与环评审批要求相比: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地表扰动、植被损毁面积大幅下降;弃渣总容积下降,无弃方增量,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风险降低;用地类型由“林地+草原” 简化为仅集体林地,草原生态保护压力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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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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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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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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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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