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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42374W | 建设单位法人:孙君岭 |
| 刘永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万象**侧、云帆**侧 |
| 年产1000万套空调蒸发器、冷凝器连接管组件及2000万只消音器、150万件钢制罐体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4-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万象**侧、云帆**侧 |
| 经度:113.969240 纬度: 35.02197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7 |
| 原环审〔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市瑞****公司 |
| 914********24237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2MA3XHN4J9U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6-05-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678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消声器组件1000万只、钢制罐体150万件(二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消声器组件1000万只、钢制罐体150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扩/缩口、弯管、冲孔、清洗、烘干、焊接、陶化、喷涂固化、水检、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扩/缩口、弯管、冲孔、清洗、烘干、焊接、喷涂固化、水检、检验包装 |
| 优化生产工艺,不使用陶化工艺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满足项目产品质量把控。钎焊炉使用过程需要消耗液氨,电加热分解为氮气和氢气,其中氮气作为焊接过程焊料的保护气体,氢气燃烧消耗钎焊炉内的氧气,防止焊接过程焊料氧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静电粉末喷涂线1条,塑粉经滤芯回收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喷粉工序配备的1套滤筒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一般排放口) |
| 为防止粉末逸散,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改善车间内部环境,为此优化静电粉末喷涂线的粉末收集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平面布置及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总平面布置及设备调整 |
| 为便于物料周转,并更改环保处理设施及排气筒位置,同时优化废气收集管道布设,调整厂区总平面布置。项目总平面布置调整前后,不新增周边环境敏感点,且项目产能不发生变化,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变动后,对环境敏感点影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原计划外购旋压好的管材进厂加工,环评配套2台的数控旋压机为不定时使用,为把控产品质量,建设单位决定改为现场旋压加工,增加旋压机数量。同时,为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增加配套的检验及辅助设备;此外,考虑到机加工生产线属于环评豁免管理,本次将新增的机加工设备纳入验收,项目产能主要由静电喷涂线、脱脂工序控制,相关设备未发生变动,因此,本项目二期工程实际产能不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 | 0.3943 | 0 | 0 | 0.12 | 0.12 | |
| 0 | 0.048 | 0.1577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5 | 0.0016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900 | 3981 | 0 | 0 | 3900 | 3900 | / |
| 0 | 0 | 0.006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458 | 0 | 0 | 0 | 0 | / |
| 0 | 0.0785 | 0.2447 | 0 | 0 | 0.079 | 0.079 | / |
| 0 | 0.0399 | 0.0403 | 0 | 0 | 0.04 | 0.04 | / |
| 1 |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和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管道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收水要求 | 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后,通过管道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处pH8.1~8.4,COD浓度范围为115~134mg/L,NH3-N浓度范围为11.6~12.4mg/L,TP浓度范围为0.182~0.241mg/L,TN浓度范围为17.6~19.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COD≤500mg/L、石油类≤20mg/L和“******处理厂COD≤420mg/L、NH3-N≤40mg/L、TP≤4mg/L、TN≤50mg/L收水标准”要求。 |
| 1 | 项目焊接工段、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治理。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项目机加工工段、静电喷塑工段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滤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系统治理,尾气满足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现场监测,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2.6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0439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速率3.5kg/h,浓度120mg/m3和《****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2.36mg/m3,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的限值要求。根据监测数据中热固化工段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进出口排放速率计算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6.8~87.0%,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不低于70%的要求。排气筒出口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排放浓度限值30mg/m3、200mg/m3、300mg/m3(基准含氧量3.5%)的限值要求和《****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符合满足监测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64mg/m3,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的要求。项目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65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行业厂界处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
| 1 | 项目营运期间空压机、风机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营运期间空压机、风机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 | 项目两日噪声监测结果为: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3、54dB(A),夜间噪声值为42、43dB(A);西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0、51dB(A),夜间噪声值为40、41dB(A);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0、51dB(A),夜间噪声值为42、44dB(A);南厂界紧邻其他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建设单位已与**新****公司、******公司分别签订了转运技术服务合同及危险废物服务合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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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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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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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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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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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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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