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维护项目(补充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维护****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广场1707号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维护项目(补充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维护项目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原合同****288.00元(两年),****288*10%=185428.80元,拟补充2.4个月的合同,合同时间从2026年8月21日0时起至2026年11月2日24时止,金额共计185428.80元,未超过两年总金额的10% 1 185428.8
合计金额小写: 185428.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伍仟肆佰贰拾捌元捌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品目编码

C****0000

品目名称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标的

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政府机关大院内,

主要区域包括华逸府前道**侧绿化

带人行道边侧、市政大楼东入口以北

、东北角侧绿化带人行道边侧、市政

大楼东入以南、东南角侧绿化带人

行道边侧、华逸府前道跻北侧绿化带

树林中--花境1、华逸府前道**侧

绿化带树林中--花境2、市政大楼北

水景平台花坛、市政大楼北水景边层

级花坛、市政大楼东南角、西南角桂

花树下及月台两侧、市政大楼东北角

、西北角桂花树下及月台两侧、市政大楼南门、北门前台阶两侧;总面积约2154.05㎡。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及招投标文件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配备。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机械配备表

序号

配套服务设备名称

名称、型号

产权(自购/租赁)

核定载质量(t)

1

(轻型栏板货车)载货汽车

江淮牌HFC1042PW4K1B3V

自购

1.995

2

(轻型栏板货车)皮卡

**牌BJ1027V2MD5-X

自购

0.475

3

(小型普通客车)乘用车辆

别克牌SGM6522UAA2

自购

2.505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5428.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星沙支行(****:430********059778888)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21 —— 2026-11-02

五、服务地点
****机关大院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的。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将签署验收单。对中标人已运送到实施地点但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现场退货,告知原因后,中标人应重新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植物养护要求

1.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1.2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1.3植物应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杂草,植物无死株。

1.4土壤疏松,无积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

1.5整体养护效果要与周边环境协调,避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1.6做好防风措施,受外力影响歪倒的植物应及时处理。

1.6暴雨后应及时巡查、排水,处理倒斜植物;冬季应做好植物防寒措施。

1.7绿化维护场地整洁,绿地干净卫生,无园林垃圾杂物。

1.8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提供人员值守服务。中标人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布置和精心养护,做到景观效果良好,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花期整齐,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如发现有枯萎、损坏等情况应及时补栽。

2.病虫害防治要求应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严控病 虫害的集中性爆发。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管理要求

1.1中标人须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档案资料完整、详尽。

1.2及时设置病虫害防治区域的提醒警示牌(如有)。

2.中标人收到采购人的需求后,须立即组织货物的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供货,特殊情况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须向采购人作出书面说明,未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必须严格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品种、规格及质量。

4.在供货时,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供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品种、规格型号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该部分货物进行更换,如供应商拒绝更换或更换后再次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且拒绝支付该部分货款 。

5.在约定供货时间内,中标人需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清点和验收。

6. 如因中标人原因而出现的 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一切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供货时,中标人应提供该批货物的经主管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合格证书。

8.栽植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浇水、及时除草、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中标人须保证其成活率≥95%;如出现枯萎、死亡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同品种同规格同形状的货物,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更换时的运输、人工栽植、材料铺设、养护等)由中标人承担;不及时更换 累计超过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履约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旅坦。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

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将签胃脸收单。对乙方已运送到实施地 点但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现场退货,告知原因后,乙方应重新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确认栽种或更换花卉后,中标人应在15日内种植到位。中标人须保证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并交付采购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采购

人确认的特殊情况相应顺延工期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延误工期。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7.1.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应 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2. 响应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3.如采用响应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9. 1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9. 1.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9.1.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9.1.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9.1.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9.2.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配套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并保证质量。

9.3.供货质量标准: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生长旺盛;适时开花,花朵鲜艳,无伤苗,无干枯枝,茎叶无污染,无非季

节性黄叶,无病虫害,无杂草杂藤。

9.4.中标人须加强服务的组织管理,所有服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

9.5.中标人须在每次栽种养护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

9.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 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9.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和栽植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

9.8.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

9.9.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不调价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

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何正武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4
合同公告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维护项目(补充合同)合同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