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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旅游厅关于推荐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工作要求,2026年8月14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在各县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前期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议。经过认真评审,提出拟推荐**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反映,并提供详实具体的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46-****976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府前大街90号212室
邮编:257100
特此公告。
附件:拟推荐**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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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附件:
拟推荐**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