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环评) |
| 标题: |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8-14 | 发布日期: | 2026-08-14 |
关于《****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038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6年8月14日
项目名称:****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县,项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污染源移除工程,实施内容为填埋垃圾开挖、筛分****填埋场库区渗滤液抽出与处理工程,本次仅针对项目第一阶段工程内容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堆体好氧预处理废气通过抽气井导出堆体,经与抽气井口密闭连接的管道导入末端配套集装箱一体化移动式尾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处理后经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控制开挖作业面,作业面周边利用现状导气井进行膜下负压抽气,并入好氧预处理单元集装箱一体化移动式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车间内部设置除臭喷淋管路与喷嘴,将雾化的除臭液喷洒至车间空中及地面,消除车间内异味;筛分区全封闭,车间设负压除臭系统,废气采用1套“除雾+布袋除尘器+一级生物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晾晒恶臭废气并入筛分车间废气治理装置(除雾+布袋除尘器+一级生物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处理站整体密闭负压,收集的恶臭气体经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喷雾除臭帷幕、移动喷雾车、固定式雾炮机、施工围挡等设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园区雨水管网。HDPE膜上存量雨水、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保洁废水、初期雨水汇集****处理站处理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开发区****处理厂接管限值中更严格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筛分车间、泵房内的固定声源噪声等。噪声源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各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本项目施工不改变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功能级别,且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垃圾筛分产物、库底超挖土壤、职工生活垃圾、拆除垃圾、污泥、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包装袋和在线监测废液和化验室废液等。其中筛分后的轻质可燃垃圾,全部交**皖能环保焚烧厂焚烧处置;无机骨料回填库区;腐殖土检测各项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填埋场库区。土质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的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化利用;蒸发残渣委托**海创环保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根据库底土壤检测结果确定超挖量,检测土壤土质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时,不需要进行库底超挖;检测土壤土质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开挖后做污染土处理;水处理单元产生的废膜、废布袋由物资交由运维单位回收处理;拆除构筑物产生的砖瓦、石砾、建筑垃圾送往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包装袋和在线监测废液和化验室废液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市信****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