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旭安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涞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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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3 1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10-8046

通讯地址:**县百泉路67****中心二楼东厅项目建设服务窗口

邮 编:074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

**省**市**县走马驿镇白道安村北

****公司

**文星****公司

建设内容:

在新增占地范围内(距现有厂区北侧约193m处山坡地)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在车间内新增1台球磨机、2台浓缩磁选机、1台精选机、1台磁选机、1套高频振动筛、1台脱水筛、1台过滤机、1台尾矿回收机、2台压滤机、1座浓缩罐、1座**池、1座污水池共计14台(套)设备。改扩建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建筑骨料190万吨(其中10-30mm建筑骨料95万吨、0-5mm建筑骨料45万吨、0-0.5mm建筑骨料50万吨)、粗磁铁矿4万吨(其中0-30mm规格3万吨、0-0.5mm规格1万吨)、泥土6万吨。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投资的1.33%。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建设围挡、设置喷淋、冲洗设施、车辆苫盖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期建筑废料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无****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

(2)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车辆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物料苫盖、喷淋降尘等环保措施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废水:改扩建项目球磨、筛分均为湿式处理,废水为破碎、筛分、洗砂、压滤、球磨、洗车等工序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全部经水处理系统污水池、浓缩罐、**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中的泥土经压滤处理后作为成品外售。由于本项目职工均由现有工程调剂而来,因此全厂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现有的生活污水产生量少,水质简单,全部用于泼洒地面抑尘。

综上,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球磨机、浓缩磁选机、精选机、磁选机、高频振动筛、脱水筛、过滤机、尾矿回收机、压滤机、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

(5)固废:改扩建项目本身不产生有组织废气,不新增员工,涉及到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泥渣。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固体废物不增加,仍为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沉淀池泥渣和职工生活垃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施行)中第四章相关规定和要求。

(已压缩)**旭安扩建环评扫描版.pdf报批申请表 (4).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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