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G518日定线****界至长深高速**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快速化智慧公路设施施工标段智慧养护软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G518日定线****界至长深高速**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快速化智慧公路设施施工标段智慧养护软件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1 |
智慧养护 |
公路路况:新增各区县优良路率排名,掌握路况指标趋势(年度、月度)路况指标的变化趋势情况,对各区县优良路率排名 |
项 |
1 |
50,000.00 |
50,000.00 |
| 2 |
公路路况:新增五色图显示模式,通过GIS地图,能将普通国省道的智能巡检技术状况,通过“五色图”不同颜色区分优良中 |
项 |
1 |
70,000.00 |
70,000.00 |
|
| 3 |
病害分布:新增道路病害发展趋势智能分析,大数据分析路网病害类型占比、病害区县占比、病害重点路段、病害发展趋势 |
项 |
1 |
140,000.00 |
140,000.00 |
|
| 4 |
病害智能巡检:数据汇总统计优化巡检显示功能,基于巡检车上传数据,以图表化展示病害、公路资产以及路况评定等数据。 |
项 |
1 |
220,000.00 |
220,000.00 |
|
| 5 |
病害智能巡检:事件预处理功能升级:优化工单显示,按照便于浏览查看、便于分类派单的要求,通过以显示图片为主,并在 |
项 |
1 |
100,000.00 |
100,000.00 |
|
| 总计 |
580,000.00 |
|||||
注:采购预算单价均含税(6%),最终结算清单以采购人要货数量、中标供应商送达至现场合格产品结算为准。
1.5供货期:预计在2026年8月22日开始供货,在2026年9月22日供货完毕。系统部署完成后,需完成所有软件与业主现有平台及上级单位平台进行无缝数据对接。
1.6项目地点:**省**市莒**G518日定线快速化智慧公路项目部。
1.7其他要求:
1.7.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如合同期内遇到标准更新,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1.7.1.1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智慧养护软件的功能完整性、运行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用户手册、系统部署文档等质量保证文件随产品交付。软件各功能模块应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运行稳定无重大缺陷。因软件质量问题导致数据错漏、系统崩溃或业务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1.2功能性能要求:
(1)公路路况统计:系统应支持按区县、按道路维度统计优良路率,支持年度/月度路况指标趋势分析,自动生成路况评定排名。统计数据应准确、实时更新,与人工评定数据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2)病害分布智能分析:系统应支持路网病害类型占比分析、病害区县分布统计、病害重点路段自动识别、病害发展趋势预测等功能。分析结果应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示,支持钻取至明细数据。病害发展与处置记录应自动关联,形成闭环。
(3)资产库智能比对:系统应支持智能巡检资产库与历史采集数据库自动比对,自动识别差异项并生成补充完善建议,支持交安设施、管理设施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比对准确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巡检数据可视化:基于巡检车上传数据,系统应以图表化形式展示病害分布、公路资产状态、路况评**果等数据,支持多维度筛选、排序及导出功能,展示界面响应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
(5)事件预处理:系统应支持以图片为主的工单展示方式,图片上应提供“转入维修工单”、“进入下一条”等操作按钮,操作流程简便。应支持根据病害分类、养护计划、时限要求进行集中派单,排单逻辑合理可配置。
(6)系统联调与对接:软件应与前端巡检设备、数据采集数据库及甲方现有管理平台完成联调对接,数据交互正常,接口稳定。系统应通过甲方组织的功能验证测试。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软件按1套进行结算,以甲方验收合格签认为准。系统须完成全部功能部署、数据迁移、联调对接并于上级单位系统及****联通对接(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方可视为最终验收合格。功能不达标或系统运行不稳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5 验收
1.7.5.1 交付文件要求
每批次软件产品、服务交付或版本上线时,成交供应商应同步提供软件交付清单、软件出厂检测合格报告、软件功能自检报告、版本说明文档、操作手册、授权证书等全套必备交付文件。软件交付验收阶段,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交付文件,对软件版本、功能模块、授权范围、配套资料、交付内容等逐项核对,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所有交付文件内容与实际交付的软件产品、服务完全一致、真实有效。
1.7.5.2 资料及交付内容初验
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软件交付清单、检测合格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对软件交付完整性、版本合规性、配套资料齐全性、界面及功能外观完整性等内容进行核对与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软件初步验收签认单,该单据仅作为交付完成佐证,不作为软件最终质量合格、性能达标、符合合同要求的判定依据。
1.7.5.3 质量验收标准与权责
软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部署环境、完成部署调试后,若采购人、监理单位及相关监管单位抽检不合格,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软件功能、性能、兼容性、安全性、稳定性等各项指标未达到采购需求、合同约定标准或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由采购方与供货方共同核实处理。若软件质量验收未达到约定及法定标准,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本次验收不合格产生的全部费用,全额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工期延误、项目返工、第三方检测、运维整改、经济损失等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7.5.4 验收和试验主体及规则
软件整体交付或分批次、分版本交付时,成交供应商须随交付成果同步提交软件交付清单、自检合格报告、技术文档等全套文件。软件部署上线完成后,无部署故障、无功能缺失、无明显异常问题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需方依据供方提供的全套交付文件,对交付软件的版本、功能模块、授权期限、技术参数、资料完整性等内容进行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由需方完成签收确认;核验不合格的,由供方无条件负责整改、调试、修复、版本替换或补充交付,直至软件全部指标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本及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1.7.5.5 验收异议时限
1.7.5.5.1 交付内容及资料异议时限
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软件交付版本、功能模块、授权规格、配套技术资料、交付内容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妥善保管已交付软件、留存相关验收证据,并自软件交付部署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异议通知。该期间产生的软件运维、数据留存、环境保障、资料整理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整改答复及处理方案,逾期未答复的,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内容及相关处理意见。
1.7.5.5.2 软件质量及性能异议时限
采购人在验收及试运行过程中,若发现软件功能异常、性能不达标、存在安全漏洞、兼容性故障、稳定性不足等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需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应妥善留存软件运行数据、故障日志、检测记录等证据,并自软件交付试运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异议通知。该期间产生的软件运维保障、故障监测、数据保全、环境维护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整改答复及处理方案,逾期未答复的,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内容及相关处理意见。
1.7.6 验收异议处理
1.7.6.1 异议期间付款权限
验收异议处理期间,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存在质量问题、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合同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
1.7.6.2 逾期异议免责规则
若采购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提出书面验收异议,或自软件交付试运行之日起30日内未向成交供应商反馈质量及交付问题,视为本次交付软件全部符合合同约定及验收标准,软件验收自动合格。
1.7.6.3 采购人免责除外情形
因采购人操作不当、私自修改软件程序及配置、违规部署、运维管理不善、人为损坏运行环境、私自接入第三方插件或系统等采购人原因,导致软件出现故障、性能下降、功能异常、安全问题的,采购人无权就此提出验收异议,相关问题及损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1.7.6.4 验收争议检测机制
若双方对软件验收结果、质量判定、性能指标存在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备合法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现行软件检测标准、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对软件进行专业检测、鉴定,检测结果作为双方争议处理的最终依据。
1.7.6.5 质量问题全责承担
若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软件产品经自检、抽检、第三方检测,确认存在任何质量不合格、功能缺失、性能不达标、安全隐患等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衍生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费用、软件整改迭代费用、项目工期延误损失、采购人业务停滞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1.8履约担保
本次采购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时间进行发货,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580,0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无效处理。
3.1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6%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付款期限)。运输费及税金不另外计取。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除预付款以外,所有付款前供方应先行提供发票,然后付款。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为保证本次竞价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6%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6%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n/)无失信记录。
4.6意向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销售同类型货物的销售合同或者发票;
4.9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采购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成交资格及后续程序。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8月15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7日17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注:此次报名过程中,需要意向供应商编制报名材料并报送盖章(电子签章仅一张图片公章、Word 插入印章图片、截图粘贴公章,全部不予认可、无法律效力,不满足加密防篡改、身份核验要求;电子签章需为具有法律效力及提供合规材料)电子版资格文件。只有通过采购人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能参与竞价,未通过审查的或未报送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5.2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费: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8日11时00分(**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标书代写
6.3.2参与报名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标书代写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11.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403-03425)。
2. 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CG-****0403-03425)。
11.2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3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松浦街道浦西路16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152****3229
公告异议、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陆先生 157****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