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良达220****电站**4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货物类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区良达220****电站**4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货物类项目招标,详见附件。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市**区良达220****电站**4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货物类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预公示招标文件: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2.**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hhhtsggzyjyw)。
四、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预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2.反馈要求:提出意见建议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建议应具体明确,指出预公示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说明修改理由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小宇、何**、高嘉敏、郑怀洲、赵勇、杨瑞虹、米永开、李伟
联系电话:0471-****636
邮箱:****@avic.com
4.反馈截止时间:公示期截止日为2026年8月17日23点59分59秒之前。标书代写
五、公示期
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7日
六、重要声明
1.本次预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文件,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刘天赋、朱超
办公地址:**自治区**市**区锡林南路218号院
异议受理电话:0471-****3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广场D座19楼1907室
联系人:杨小宇、何**、高嘉敏、郑怀洲、赵勇、杨瑞虹、米永开、李伟
联系电话:0471-****636、156****7116、130****4656
邮箱:****@avic.com
八、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单位/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人:毕芳
联系电话:0471-****715
九、综合监管
**市****管理局
地 址:**自治区**市新**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101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2.**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hhhtsggzyjyw)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