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动**置小区消防设施维修、维保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动**置小区消防设施维修、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项目需求中:
(三)人员要求
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驻点人员,驻点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驻场人员需每日至甲方指定地点签到打卡,每日将巡检结果发给采购人留档保存。
调整为:
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驻点人员,驻点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驻场人员需每日至甲方指定地点签到打卡,每日将巡检结果发给采购人留档保存。
(2)、评标办法及标准:
(二)服务方案56.0分:
2.1项目整体实施计划方案 1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总体安排、施工部署、服务标准、服务计划、响应标准、故障解决等方面,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0/6/9/12】
2.2维保服务方案1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保作业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作业实施计划、作业方式、检测方法等方面;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0/6/9/12】
现调整为:
(二)服务方案62.0分:
2.1项目整体实施计划方案 15.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总体安排、施工部署、服务标准、服务计划、响应标准、故障解决等方面,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0/9/12/15】
2.2维保服务方案15.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保作业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作业实施计划、作业方式、检测方法等方面;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0/9/12/15】
(3)、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履约能力分24.0分
3.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3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3】
3.2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3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近期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3】
现调整为:
(三)履约能力分18.0分
3.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2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2】
3.2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2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分。(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近期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2】
(4)、评标办法及标准:
删除:3.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在满足项目组配备(其他保养、检测、维修人员等操作人员不少于8人)前提下,每额外配备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同一人员持有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本项分值最高为2分。(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其近期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2】
(5)、评标办法及标准:
3.6驻场人员
投标人配备的驻场人员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近期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4】
现调整为:
3.5驻场人员
投标人配备的驻场人员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近期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2】
(6)、开标时间:2026年 8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调整为:开标时间:2026年 8 月 31 日 13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
联 系 人:季**
联系电话:0512-****0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国泰北路23号
联 系 人:马莉
联系电话:0512-****8805、159****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