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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厦****开发区****中心(厦****开发区****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 厦****开发区****中心(厦****开发区****中心) |
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中心 |
080302文化活动用地 |
31075.705(基于XM92坐标则31064.721) |
位于同翔高****片区 |
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8月24****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区祥平街道祥平西路1号3楼302室;电话: ****001、****002;传真:****003。
****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