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滨江物流中心项目加工车间E(装配式)及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及新建龙门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 ****中心项目加工车间E(装配式)及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及****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中心项目加工车间E(装配式)及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及****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加工车间E(装配式)及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及****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以本次答疑发布版本为准,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再使用。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发包人修改为“发包人(全称):****”。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删除“3.本工程价款****物流中心)负责支付,发票由发包人二负责收受。”条款。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二、合同工期”修改为“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发包人修改为“发包人(全称):****”。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2.5条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第三方担保、银行保函(保险);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保证金等额。”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条分包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需要发包人书面认可。分包金额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详见合同条款。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招标人、国家规定的资质标准要求。”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担保的金额”修改为:“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2.1条删除“预付款****物流中心)支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第12.4.1条删除“(6)上所有款项均由 ****物流中心) 负责支付,付款审核由发包人二负责组织。发票开具给 ****物流中心)。 ”,第(7)款修改为“关于发票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8)款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票开具错误、逾期或不合规,造成发包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无法抵扣的税款损失及滞纳金、罚款等)。”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1.1.10条修改为“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工程洽商、工程签证、设计变更、设计交底、设计会审等相关资料。”

1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5.3.1 条“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3% 。”

1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8.1第(1)条修改为“(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购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承包人购买。”第18.3(1)款删除。

1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十一条新增“承包人必须签署《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

式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新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1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工程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174.25㎡,其中加工车间E建筑面积19214.15㎡,建筑高度为17.90m,地上一层,最大跨度38米。钢结构库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结构厂房,采用成品预制外墙板技术,“三板”应用比例不低于60%。”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 09:0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北祥路65号15楼
地址:
****区太**路389号13楼
联系人: 潘明艳
联系人:
高瑾
电话: 139****9157
电话:
138****9563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4
信息变更
(江宁分中心) 滨江物流中心项目加工车间E(装配式)及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及新建龙门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