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惠城区2026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供销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供销社系统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惠市供函〔2026〕23号)要求,2026****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00万元。通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以下目标任务:一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二是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供销社、托管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统筹整合小农户分散的服务需求,统一对接服务主体,发展服务型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实施农业生产多环节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四是上线运营“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二)实施范围:选择在服务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管****供销社开展,****供销社整村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补助作物:项目重点补助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大豆、油菜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鼓励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冬种作物等生产托管服务。

(四)补助环节:补助资金要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粮油糖作物单产提升关键技术路径,重点支持深耕深松、集中育秧、合理密植、统防统治、节水灌溉、测土施肥、秸秆处理、烘干等先进适用技术。

(五)面积核算:实施主体完成面积按照社会化服务“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参考公式为:A=0.35A1+0.26A2+0.13A3+0.26A4(A为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服务面积。资金补助时按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计算补助面积,无需拆分到单独环节面积计算补助面积),每亩各环节系数总和超过1的按1计算。不属于“耕、种、防、收”的服务环节,可根据市场价格折算服务系数,计算方法为:该环节服务系数=该环节市场价格/“耕、种、防、收”4个环节市场总价格。

(六)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项目资金可以补助给农户,也可以补助给实施主体,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可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

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同一地块且为同一服务环节的不可与同类资金叠加使用,同一地块同一服务环节每造只能补助1次,不得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领取补贴。

二、申报条件

****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社持股比例超过50%;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社、****管理部门的监管;

(****供销社实施主体名录库。

三、申报材料要求、受理、评审和结果公示

(一)申报材料要求:服务组织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区2026****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资格证、开展服务的业绩、设施设备的资料及图片、公司信用报告等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彩色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盖章后,一并将盖章后的电子版提交至我社。《项目申报材料》样式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各服务组织请于2026年8月21日16: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业务发展部,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hcqgxs@hcq.****.cn。加急标书代写

(三)评审和结果公示:由****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项目实施主体,并于9月1日前将****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其他

参与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助项目、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0752-****321)

****供销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样式).docx


****

2026年8月14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4
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惠城区2026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