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委托****承担《********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与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填埋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第七****开发区
4、建设内容:项目**一座Ⅱ类****填埋场,总用地面积199.56亩,总库容150万立方米(约180万吨),设计年处理能力40万吨。配套建设填埋库区、预处理车间,钢构厂房、办公用房等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项目主****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区域企业生产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工业污泥及工业废渣等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第七****开发区
联系人:杜炳徉
联系电话:176****000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乌鲁木****开发区(**区)**路348号2栋2层02室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杨曦
联系电话:152****03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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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