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饮片大包装、小包装、最细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 quot;成本+合理利润 quot;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此基数的1.5%计算后在下浮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该文件的各项计费标准执行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7.6373(万元),更正为:4.3737(万元)。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 quot;成本+合理利润 quot;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此基数的1.5%计算后在下浮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该文件的各项计费标准执行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2代理服务费金额:3.5882(万元),更正为:2.5087(万元)。
合同包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 quot;成本+合理利润 quot;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此基数的1.5%计算后在下浮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履行的总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该文件的各项计费标准执行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3代理服务费金额:1.3642(万元),更正为:1.3225(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县沿口镇迎宾大道2345号
联系方式:0826-****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标顺建工程****公司
地址:**省**市**区锦程路198号新风尚6幢5层10号
联系方式:0817-****1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17-****168
中标顺建工程****公司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