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暨“双精准”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财金〔2026〕26号)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现拟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暨“双精准”专项核查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暨“双精准”专项核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依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25年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管理规范性、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等进行全面评价。
(二)开展“双精准”核查工作。按照《****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4〕35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至2026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承保和理赔业务开展专项核查。
(三)出具评价、核查报告。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编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25年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双精准”专项核查报告(2022-2026年)》,报告应数据翔实、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包含派出人员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行业执业证书、具有丰富审计经验,有同类评价、核查经验的优先;未经询价方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任何评价、核查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评价、核查服务,应由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项目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和相关考评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三)本次评价、核查工作,自签署合同日起,投标单位应及时开展,并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价、核查任务并出具正式结论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与我局沟通,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75天。
(四)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联系我局获取项目资料。
(五)我局原则上参考服务质量、报价、项目人员配置、项目经验等因素确定成交机构。若参加报价的单位少于3个,我局将重新进行询价。
(六)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有关专业人员安排承诺,有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七)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装入密封袋,并用本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金融科(**市**区潭中东路12号2号楼404室),上述材料均应一式两份送达。
五、其他事项
我局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后,请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函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提供服务。如有违约行为,服务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黄柳淋;联系电话:077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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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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