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14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的“售后服务方案(2.0分)”,原文描述:“投标人须****服务站;能够提供免费的售后技术培训;满足7×24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具体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高等方面进行评审:A级:2分;B级:1.8分;C级:1.6 分;D级:1.4分;E级:1.2分;F级:0分。”;现修改为:“售后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能提供免费的售后技术培训,且满足7×24小时技术响应,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根据内容具体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高等方面进行评审:A级:2分;B级:1.8分;C级:1.6 分;D级:1.4分;E级:1.2分;F级:0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实力(10.0分)”,原文描述:“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协会列入“动力电池客车装机总量”最新(2025年度)国内投标产品使用排名第一的电池得10分,使用其它电池得分=10分×(使用电池装机总电量/装机总电量第一的动力电池装机总电量)。(计算分值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点,****协会文件扫描件或官方网站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实力(8.0)”--“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售后服务保障(4.0分)”,原文描述:“1.投标人在本地级市区域内具有****服务站的得2分;2.所投电池制造商在本地级****服务站的得2分。****服务站的整车制造商、所投电池品牌制造商的委****制造厂商公章扫描件)”;现修改为:“售后服务保障(4.0)”--“投标人或所****服务站点距离招标人位置里程数≤100KM的得4分、里程数100KM(不含)-200KM(含)的得2分,里程数200KM(不含)-300KM内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服务站导航距离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技术授权(3.0分)”,原文描述:“投标人提供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招标人本次招标出具的技术授权函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相应厂家技术授权函并加盖授权厂家鲜章扫描件)”;现修改为:“新能源系统安全管理(5分)”--“投标人为此批更换电池后免费提供新能源系统管理且能满足以下功能:1、电池系统异常告警;2、后台显示电池电量、可查询车辆里程、能耗等实时状态数据;3、后台可对充电行为监控,可查询充电记录,4、提供三电系统智能巡检功能,支持对三电系统进行巡检,以及移动应用上报;5、提供车辆能耗统计以及对应充电记录数据报告。以上功能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第二项采购需求的:“8.投标人所投电池产品必须提供所投电池产品制造商针对招标人本次招标出具的技术授权函;(必须是生产厂家授权,分公司、代理商等授权无效)。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8.投标人若为所投电池产品经销商或所投电池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电池产品制造商针对招标人本次招标出具的授权书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上午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6年08月31日上午09时00分。标书代写
7、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