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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智慧安全用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一、澄清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
原文为: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2项类似智慧安全用电供货及实施案例(含安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应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
现澄清修正为: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2项类似智慧安全用电供货及实施案例(含安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应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
2、响应有效期调整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响应有效期统一调整为“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90日”。
3、因本次澄清答疑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本文件发布之日至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现对时间顺延调整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18日14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变更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21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保持不变,仍按原询比文件执行。加急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文件已在指定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向所有已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步送达,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各潜在供应商须结合原询比文件及本澄清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文件未尽事宜均按原询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