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联通信〔2020〕78号)及《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通管通〔2017〕26号)文件精神,我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征集租赁通信基站配套**。具体租赁需求见附件1。本次招标允许各报价单位在保障站点通信覆盖需求的前提下,对附件1所列站点的配套建设方案提出优化建议(不限于原方案塔型选择)。报价单位应在附件1《基站配套租赁报价表》中同时填报:(1)原方案报价折扣(按我司给定基准方案);(2)优化方案报价折扣(不高于原方案最高限价);(3****公司规划人员评审通过;(4)所有站点均需报装直供电。各产品单元租赁上限价见附件2。
相关基站配套**出租方应按照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铁塔配套建设工程交由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企业进行施工,相关建设资质、建设能力要求见附件4。如建设资质不符合相关附件要求,我公司有权不进行配套设施起租。站点交付验收细则见附件5。站点维护能力标准及故障修复时限要求见附件6。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标准(第三方)要求见附件7。
对于本次需求意向报价单位,请下载附件1:基站配套租赁报价表,填写完整报****公司公章,并于2026年8月28日10时前将相关报价及资质文件至**壮族自治区**市**区毅峰南路18号移动A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我司将组织评审组,按照"综合能力+全生命周期成本+维护能力"三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1)技术符合性审查:首先审查各报价单位提交的方案是否满足附件4建设资质要求、附件6维护标准、附件7动环监控标准。
(2)评审价计算:对每个站点,取各合格报价单位的评审价进行比较。评审价计算公式:
原方案评审价 = 原方案基准价 × 原方案报价折扣
优化方案评审价 = 优化方案基准价 × 优化方案报价折扣
评审价取两者的较低值作为该单位的站点评审价,但优****委员会判定为等效或更优。
(3)综合评分:按以下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评审价:60分(最低评审价得满分,其余按反比扣分)
综合能力评估:30分(资质、施工组织及交付能力)
维护能力评估:10分(各类故障修复时限承诺)
(4)中选人确定:每个站点独立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该站点中选人。同一单位中选站点数不设上限。
建设方案变更与价格重算说明
(1) 中选人原则上应按其中选方案实施。若中选人因客观原因(如场地协调失败、物业阻工、原方案技术缺陷等)无法按原中选方案交付,可向我司提交《方案变更申请》,经我司规划人员评审批准后方可实施。
(2) 方案变更后的价格重算规则:
变更为未超过原规划最高限价的其他方案(如大塔改楼面拉线塔):合同价 = 新方案基准价 × 该中选人报价折扣(若该中选人曾对该新方案报过折扣,则取其报价折扣;若未报过,则按所有报价单位对该新方案的最低报价折扣执行)。
如变更为超过原规划最高限价的方案:不予审批。
中选人无法提出可行方案:该站点需求顺延至综合评分排名下一位的单位承接,按其评审价执行。
(3) 若中选人在中选通知发出后30日内仍无法启动建设,或60日内无法完成交付,我司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站点需求顺延至下一家单位,且该中选人将被列入**方负面行为清单。
(4)若中选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但在实施过程中以"方案不可行"为由要求变更涨价,或虚构施工方案骗取中选资格,我司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列入**方负面行为清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我司全区同类三方塔租赁报价。
评选将按照综合评定排名顺序选定中选人,超期未能起租交付的配套站点顺延至下一家单位承接需求。如恶意竞标、报送虚假材料、虚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不达标、维护不及时等情况,我公司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方负面行为清单,且后续****公司全区同类三方塔租赁报价。
本需求最终确认方式及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10时
联系人:李源
联系电话:188****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