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3分钟前 | 公 开 人:**宏****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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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于2024年6月17日裁定受理**宏****公司(以下简称“宏怀房地产”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4年7月4日依法指****事务所为**宏****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进一步厘清宏怀房地产相关账务和财产情况,为推进后续破产清算程序内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基于本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宏****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拟聘请审计、评估机构事宜的议案》,管理人拟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选聘适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下合称“中介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宏怀房地产基本情况 宏怀房地产成立于1992年4月18日,注册资本:4,999.975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99691K,法定代表人:刘厚成,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地址:**市**区**镇**园四区28号,企业类型:****公司,营业期限:1999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管理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商品房;工业项目及科技开发;物业管理;为下属企业经营提供咨询;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民用建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开信息,宏怀房地产现存在3项对外股权投资,具体如下:(1)****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日,注册资本2,6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608891,法定代表人为刘厚成;(2)******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0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86049P,法定代表人为郅文军;(3)******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9日,已于2010年10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116MA051NKM7P,法定代表人为夏小兵。 根据公开信息,宏怀房地产现存1家分支机构,即**宏****公司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132214,负责人为刘厚成。此外,宏怀房地产曾于2009年9月3日设立**宏****公司****公司,已于2018年6月11日注销。 根据债务人介绍,近年来宏怀房地产未进行年度审计,亦未建立电子财务套账,仅存在手工账目。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宏怀房地产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办公家具、分支机构及对外股权投资、应收债权等。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和要求 对宏怀房地产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就宏怀房地产是否已经资不抵债出具明确意见。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宏怀房地产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情况; 2.核查宏怀房地产的股东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情况; 3.核查宏怀房地产的资产构成、变动以及转移情况; 4.核查宏怀房地产的应收款项情况,对每笔应收款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审计询证函等能够证明应收款存在的依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 5.核查宏怀房地产的负债情况,根据债权申报情况,梳理账面未申报债权情况并提供账面未申报债权明细表;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为管理人的诉讼、仲裁等破产程序相关工作提供及时的支持; 6.协助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情况和欠缴社保、公积金、税款情况; 7.核查宏怀房地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的情况; 8.核查宏怀房地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宏怀房地产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与合法性,是否存在损害宏怀房地产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9.核查宏怀房地产已售、未售房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开具发票、收取购房款、对应财务凭证等情况),相关材料需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 10.核查宏怀房地产大额资金流向情况; 11.核查宏怀房地产及其关联企业的财务混同情况; 12.核查宏怀房地产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13.对审计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宏怀房地产审计的重大期后事项,在查明后就该等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通知管理人,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14.协助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测算与清算工作; 15.根据管理人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6.审计报告超出有效期后,继续出具补充报告; 17.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及审计相关工作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18.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和要求 对宏怀房地产所有资产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并向管理人出具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体现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宏怀房地产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提交资产清查报告; 2.对于宏怀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措施的财产,均应列入评估范围,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及评估价值; 3.清查财产过程中如发现宏怀房地产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而转移或放弃的财产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对于追回的财产应当列入评估范围; 4.对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宏怀房地产资产评估的重大期后事项,在查明后就该等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通知管理人,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 5.评估报告超出有效期后,继续进行补充评估; 6.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或与评估相关专业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必要工作事项。 (三)其他要求 1.中介机构需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报告初稿及正式报告,如中介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未涵盖全部工作内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2.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事项、范围等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费用报价采取固定包干(含税)计算方式,报价费用应当包含税费、人工、差旅、住宿、餐饮等全部费用。 三、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的要求 1.报名的审计机构须为《**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册》中的会计审计类机构,****协会发布的《2024****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中的机构;报名的评估机构需为《**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册》中的资产评估类机构/复合资质机构,****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中的机构; 2.报名的中介机构须具备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服务的经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专项审计/评估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3.报名的中介机构与宏怀房地产及/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 4.报名的中介机构须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近3年没有因破产业务受****、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四、报名材料的提交及其他事宜 1.报名的中介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宏****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介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及报名机构介绍(需包括中介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中介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拟推荐从事相关工作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学历、工作经历等); (3)初步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时间等); (4)报价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收费依据、方式、包干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说明报价包含税费、人工、差旅、住宿、餐饮等); (5)相关人员的执业资质证明; (6)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需体现资产或负债规模); (7)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名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与本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及对报价和后续工作(如涉及)中知悉的本案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等的书面承诺; (8)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近三年内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没有破产审计/评估相关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无因破产审计/评估相关导致的行业处分、惩戒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 (9)中介机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0)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报名文件提交方式:上述材料应在封面加盖中介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在内页加盖骑缝章,扫描后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管理人联系邮箱****@haiwen-law.com,邮件主题和申报材料均按照“宏怀房地产破产审计/评估报名文件+中介机构名称”命名。如报名文件较大,可以通过在邮件中说明下载链接的方式提交。标书代写 3.报名文件提交时间:请报名的中介机构于2026年8月23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报名文件(以管理人联系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管理人将在报名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根据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名文件,通过书面方式比选,对各中介机构的业务经验、工作方案、报价方案及收费方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各确定一家中选审计、评估机构,同时各确定一家备选审计、评估机构(如有)。标书代写 5.管理人初步确定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后,将向债权人会议进行通报,听取债权人相关意见,****一中院。 五、特别说明 1.有关中介机构的比选信息,将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告与公示。对于报名但未被选中的中介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如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超出有效期,应继续补充审计、评估且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报名机构本次报价将为最终报价,请各报名机构综合考量全部工作量及相关影响; 3.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足的,管理人有权**报名文件提交时间,亦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在报名机构中直接选聘;标书代写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本公告相关事项并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5.本次选聘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报名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 6.本公告咨询方式:李律师,158****9665;张律师,138****375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10:00-18:00。 **宏****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1.(2024)京01破申687号民事裁定书 2.(2024)京01破363号决定书 3.**宏****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介机构申报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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