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中心**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及乡镇集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D级危房拆建审批工作规程的批复》(金府复〔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拆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申请人申请建房(拆建)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同时,请您对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电话:0857-****458
******及乡镇集镇个人建房、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
时间:2026年8月14日
| 编号 | 姓名 | 房屋地址 | 建筑性质 | 原有房屋情况 | 审批结果 | 拟批建房屋情况 | 备注 | |||||||
| 结构类型 | 层数 | 土地使用证面积 (㎡) | 建筑占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结构类型 | 层数 | 建筑占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
| 1 | 谭永全 | 金****社区罗马路68号(原金****镇罗马街84号) | 拆建 | 砖木二层、砖混一层 | 局部二层 | 66.33 | 53.15 | 87.48(砖木二层70㎡、砖混一层17.48㎡) | 同意该户危房拆建。根据人行道退让控制要求,按距离人行道路牙1.5米距离退让。局部三层,占地面积不超过66㎡,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含炮楼),不得开挖地下室空间。 | 砖混/框架 | 局部3层 | 不大于66 | 不大于150(含炮楼) | |
| 2 | 韩伯平 | 金****社区合理组 | 拆建 | 砖混一层、土木二层 | 局部二层 | 290.28 | 155 | 247.02㎡(土木二层184.04、砖混一层62.98㎡) | 同意该户危房折建,拆建D级危房土木结构房屋原基原面积拆建,建筑占地不超过92.02㎡,层数2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84.04㎡(含炮楼),不得开挖地下室空间。(注:批准该户拆建部分建筑占地92.02平方米,加砖混结构部分62.98平方米,总建筑占地155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批准建筑总面积184.04平方米,加砖混结构部分建筑面积62.98平方米,该户总建筑面积247.02平方米,小于320平方米。) | 砖混/框架 | 2层 | 不大于92.02 | 不大于184.04(含炮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