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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相关管理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27日印发《****年产10000吨亚麻籽油精炼3#灌装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吴环审〔2025〕134号)。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撤销该环评批复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之规定,我局拟撤销吴环审〔2025〕134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亚麻籽油精炼3#灌装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原环评批复文号:吴环审〔2025〕134号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7日,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拟撤销环评批复事项持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请注明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反馈答复。
联系科室: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953-****414
传真:0953-****215
通讯地址:**市开元大道(西)427 号
邮编:75110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正式行文作出撤销环评批复决定,被撤销的批复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作废。
****环境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