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
3.项目**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本次项目重点聚焦川渝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优质创新**,共同开展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一、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国、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申报科普项目、软科学项目对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做要求。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科技局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三)推荐单位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安全、环保、诚信等方面的审核,按时将项目统一推荐。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
2.每个项目申报单位限申报项目1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年限1-3年(具体见指南)。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7.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方式
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纸件和电子件报送方式,实行线下申报(申报书模板见附件)。
四、申报限额
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推荐重点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超过8项(其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超过2项),由牵头申报单位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统筹。省级****园区推荐项目不占用辖区名额。
五、申报程序及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含电子版)报送至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签章并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须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研诚信、单位注册真实性等方面情况),择优推荐项目。于2026年9月18日17时前将项目申报资料、推荐函及****科技局政策法规与**配置科(**市**区东升路7****中心8113),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标书代写
六、申报咨询
电话:0825-****069
邮箱:****@qq.com
七、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握好时间节点,组织和指导企业高质量地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202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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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